领取对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 。领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领取地点:宿城区招生办(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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