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黄陂王家河陡山村的张亮,上周约了三位朋友一起到王家河镇红星垂钓中心钓鱼,双方约定,无论大小鱼类均按每公斤12元付款。刚把竿子
扔出没多久,鱼漂就出现异常情况,张师傅一收竿,喜出望外,原来钓了一只1.2斤的野生甲鱼,俗称“王八”。
结账时,张师傅将鱼过称,一共钓起21斤鱼,需付给垂钓中心126元。但中心老板说甲鱼必须另算,市场价格为120元/斤。张师傅坚称,既然有约定就应按约定的结算。双方由争吵发展到轻微的肢体磨擦,中心老板还将张师傅的鱼竿扯断了。
经工商调解,垂钓中心赔偿张师傅一副鱼竿,张师傅将甲鱼按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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