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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黄河乱垂钓现象屡见不鲜

2006/12/21 18:22:04 人评论 次浏览

     12月20日上午,市民黄先生向本报反映,虽然时值严冬,但市区古黄河边每天都会出现不少垂钓爱好者,特别是有的市民站在黄河桥面上垂钓,不但影响交通秩序,也有损于市容市貌。黄先生认为,如此随处乱垂钓现象应该有所收敛。

当天上午,记者在宿迁学院西大门口的古楚桥上看到,几名垂钓者将自行车放在桥面,各自手持鱼杆趴在桥栏赶上垂钓,在黄河边醒目的禁止垂钓的警示牌附近,也有人在那里垂钓。来到黄河项王一号桥头,依然可以看到有人在桥上垂钓(如图) ,在老花鸟市场附近的古黄河风光带内,垂钓者的车辆乱停乱放,垂钓的人一个连着一个聚精会神地站在河边,他们不时能在河中钓出个头不大的鲫鱼。一位垂钓的长者告诉记者,自己退休后没事做,每天把孙子送上学后就到河边钓鱼,到放学的时候再把孙子接回家,说这样的生活纯属消遣。当问及在古黄河垂钓有规定时,这位老同志说,河边有钓鱼的人也是一道风景,垂钓是一种休闲运动,不应该受到约束。并说,他在河边钓鱼从没有人管过。

本报12月4日曾以《市民垂钓须按月交费购证》为题,报道了有些市民在市区的古黄河边和桥上垂钓,不仅影响城区市容形象,阻碍桥上交通,也污染了古黄河沿岸的环境卫生。报道说,城管宿城分局和宿城区水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活动,劝阻市民不得在市区古黄河河边和桥上随意钓鱼。为了让垂钓爱好者有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市区黄河公园被划为垂钓区,垂钓爱好者每月交纳6元钱,就可凭证进入垂钓区钓鱼。但从记者实地采访情况看,进入垂钓区钓鱼的市民微乎其微,大部分垂钓爱好者依然在规定的垂钓区以外甩起了鱼杆。

据了解,为了加强古黄河风光带城区段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市发展,我市早在2002年4月曾出台了《宿迁市古黄河风光带城区段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古黄河二号桥至四号桥之间风光带实行封闭式管理;古黄河二号桥以南至张庙桥、古黄河四号桥以西至十支渠之间风光带实行开放式管理。古黄河风光带范围内除封闭式管理地段可以钓鱼外,其它地段严禁钓鱼、电鱼、炸鱼、毒鱼、捕鱼和捕猎。古黄河风光带封闭管理的地段是从古黄河二号桥至发展大道黄河桥,在此封闭管理地段实行凭证垂钓制度。但从目前情况看,上述规定并没能得到很好地落实,整顿古黄河垂钓秩序仍需要做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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