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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起纷争 两男子丧命

2006/11/21 11:37:49 人评论 次浏览

     为了一条鱼,竟让两个大男人丧命。这桩令人叹惜的案件于14日经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周某赔偿原告黎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总计116417.5元。

  1999年2月,四川昌隆人周某来到江油重华镇,签合同承包了该镇一座水库养鱼,并雇请了伍明(化名)等几名当地人喂鱼、捕捞、看守水库。

  2006年8月23日上午,闲着没事的村民跑到周某承包的水库里钓鱼,被正在水库里划船巡逻的伍明发现了。村民们见状,一哄而散。黎贵(化名)和他的独生儿子黎武(化名)因为行动缓慢,刚把钓钩甩到水里,便被伍明逮了个正着。双方争执起来,黎贵捡起一块石头扔过去打中了伍明的肩膀,石头又落到了船舱里,伍明又捡起那块石头朝黎贵扔去,双方就这样你来我往地大打“石头战”,在这场混战中,伍明显然处于弱势,小船被大大小小的石头击打得团团转。伍明就挥桨拨开迎面而来的“石雨”,强行“登陆”,开始和黎贵互相推搡。呆在高处的黎武见状,猛冲下去助阵,因冲力太大,没有防备的伍明被黎武一下子撞倒。黎武撞倒伍明时,自己也倒了下去。两个人抱在一起一倒下,便沿着坡度达75度的水库骨碌碌地滚到了水里。刹那间,黎武因为呛水,松开了手,不会游泳的他连喝了几口水。伍明精通水性,几下游到岸边,他回头看到黎武正在水里挣扎,便游回去想拉他上岸。但他刚靠近黎武,黎武一下子紧紧抱住伍明,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双双沉下水去……

  岸上的黎贵大声呼救,几个水库看守员闻讯,飞快划船过来,他们用带挠钩的长竹竿在深水里打捞,可等他们打捞上来时,伍明和黎武均已溺水身亡,水库看守员连忙报警。

  随后,黎贵和他患有肢体三级残废的妻子以黎武身亡为由,把鱼塘老板周某告到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周某赔偿黎武死亡的有关损失。

  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黎贵、黎武父子未经水库承包经营人周某许可,擅自在水库钓鱼,其行为已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权益。当为周某看护水库的人员伍明上前制止其偷钓行为时,黎贵、黎武又心怀不满,故意滋事,从而引发纠纷。纠纷中,黎武在伍明上岸与黎贵理论时,明知双方争执的地点处于水库边的斜坡处,可能导致落水身亡的后果,但他非但不予以劝解,反而出其不意地扑上前去与伍明发生抓扯扭打,致使两人滚落水中,造成两人溺水死亡的严重后果。对此,黎武应承担主要责任。伍明虽然出于义务上岸与黎贵进行理论,但客观上也导致了纠纷的扩大,因此对两人死亡的后果亦有一定的责任。伍明因系周某雇请的管理人员,根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转承原则,周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本案部分责任。

  据此,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赔偿黎贵有关死者黎武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总计1164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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