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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私接电线南湖公园得赔20万

2006/9/29 9:21:39 人评论 次浏览

  为了给鱼池加氧,南湖公园私架了电线;为了增添情趣钓鱼休闲,老人触电成了植物人。

  在老人昏迷的过程中,家人几上法庭讨说法,最终确认公园承担90%的责任。

  昏迷5年后,老人死亡,家人再次走进了法院。

  家人的悲痛、公园的质疑,庭审上就死亡原因激烈争辩。最终经法庭调解,公园同意赔偿老人家属20多万元。

  公园钓鱼被电击成植物人

  2000年7月12日,星期三。
 
 
王新告别老伴张玲,带着鱼具来到南湖公园买票钓鱼。可就在他甩竿时,意外发生了。他不小心将鱼钩甩在为养鱼池供氧泵供电的电线上。

  鱼钩和电线缠在了一起,王新看了一下电线离自己挺近,于是下水想把鱼钩拽回来。没想到刚碰到鱼钩,他就倒下了。“来人啊,有人触电了!”附近一起钓鱼的人看到他倒下,立即高声呼救。

  后经医生全力抢救,王新脱离了生命危险,可是陷入了深度昏迷当中,医生说他将成为植物人。“人好端端出去的,本来说好去钓鱼,怎么会触电的?”张玲哭了一遍又一遍。两次判决确定公园要负责

  经多方了解,张玲发现老伴触电的电线原来是公园私自架设的。气愤的张玲母子将公园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张玲要求公园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法定费用。最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终审判决,最终认定公园在这起事故中应承担90%的责任,王新也负有一定责任,同时判令公园赔偿王新住院期间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

  昏迷五年还是没能醒过来

  2005年7月27日,昏迷中的王新突然病情恶化,医生们对其进行了紧急抢救。“你们家属要有个心理准备,还有考虑一下要不要继续抢救,再进行抢救只能加深病人的痛苦。”面对医生的说明,张玲母子只好做出了最痛苦的抉择。

  那一天,王新在昏迷了近5年后死亡。

  老伴的去世,让张玲母子悲痛不已。“要不是公园的过失,老伴不会死。”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母子二人再次将南湖公园告上法庭。这一次,他们提出了余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法定费用赔偿要求,同时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29万多元的赔偿。

  当庭辩论公园方质疑死因

  2006年6月6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张玲认为,老伴的死是由于公园造成的,公园应该给予死亡赔偿和精神抚慰金。

  对于张玲提出的赔偿要求,南湖公园方提出了质疑。“王新死亡的时间距出事时已经过了五六年,很难判定他的死亡原因是由于我们的过失造成的。”此外公园方表示,张玲母子提出的后期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证据不足。

  “如果当时没被电击,他怎么会成了植物人,又怎么会死?”张玲反驳的同时,拿出了以前的判决书、医疗费用计算单、死亡医学证明书等证据。

  法庭调解公园得赔20多万

  对于此案,法院审理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达成了一致。公园方面将在10月7日之前,一次性付给张玲母子包括医药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在内共计20多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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