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7月27日专电(记者朱立毅)浙江湖州一位市民在钓鱼时不慎将鱼竿碰上了高压电线,不幸触电身亡。死者家属认为电力部门对此负有责任,在索赔不成后诉诸法院。经法院调解,死者家属日前获得10万元的赔偿。
2005年10月31日下午,湖州市民邓某去郊区钓鱼,当他手持鱼竿走到小河边的菜地时,鱼竿与菜地上方的高压电线相碰,邓某触电后当场死亡。
邓某家属认为,电力部门的电力设施和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导致邓某触电死亡负有过错,邓某的死亡给其父母、妻儿造成经济和精神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令电力部门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3万余元。
被告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则认为,事故发生现场的电力设施、输送电线路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死者邓某具有辨别和识别能力,他在高压电线下钓鱼,并手持鱼竿的行为危害到电力设施,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力部门因此可以免责。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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