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老先生去钓鱼,甩竿时触到鱼塘上方的高压线,遭电击身亡。家人将华北电网北京电力公司等三被告告到法院。昨日,西城法院一身判决三被告赔偿朱先生家属24万余元。
去年6月,朱先生到通州区张家湾镇张家湾水务二所院内的鱼塘钓鱼,甩竿时触到横过鱼塘上空的高压线,被电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朱先生垂钓的鱼塘归通州区水务局下属单位张家湾水务二所所有,高压线产权归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而鱼塘承包人则是黄某。
法院认为,朱先生本人在此事件中具有一定过失,承担30%的责任,三被告按比例赔偿朱先生家人损失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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