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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偷捕鱼孙重罚5万元

2007/12/21 15:16:29 人评论 次浏览

  早报讯 如果渔船被发现用不符合网扣规定的渔网捕鱼,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处罚。昨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了杜绝渔民使用“绝户网”偷捕幼鱼,渔业部门将严查出海作业的渔船,一旦发现有渔船使用“绝户网”作业,将按照有关规定的上限处以5万元的罚款。 

 
  “有的渔船为了防备我们检查,船上带着两套网,看到执法船来了,就把符合规定的大眼网挂出来,等执法船走远了,又把那些小网眼的‘绝户网’拿出来捕鱼。”近日不少市民反映很多市场卖不足巴掌大的小鱼,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尹延武告诉记者,经过调查,这些小鱼接近一半是外地运到青岛的,另外一些是本地渔船偷捕的。
 
  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捕捞作业时,每网次或航次渔获物中可以有不超过渔获物总量25%的幼鱼,但现在很多收购船等船只在海上直接交易,很难确定航次幼鱼的数量,一定程度上造成执法难。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严惩偷捕鱼子鱼孙者外,渔业部门呼吁市民不要吃幼鱼,以断了偷捕者的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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